洪招办字(2009)10 号
关于评选南昌市招生考试工作
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
各县(区)招考办:
近两年,我市招生考试工作在各级党委、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直接指挥下,在省高招办、省自考办的悉心指导下,在广大招考战线工作同志的共同努力下,取得了较大的成绩,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。
为全面回顾近两年我市招生考试工作的发展状况,更好地总结我市招生考试工作经验,展示我市高考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,宣传招考战线涌现出的先进典型,激发广大招考工作者的荣誉感和事业心,经市招考委、市教育局同意,决定在全市开展评选招生考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,并在今年年终总结会上进行表彰,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各县(区)招考办要充分认识评选先进活动的重要意义,加强领导,按照《南昌市招生考试工作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评选办法》的要求,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,认真组织申报和推荐,切实做好评选工作,将申报先进集体、推荐先进个人的情况和意见填写在相应的表格中,并附有关材料,于12月10前上报南昌市招考办行政科。
附件一:南昌市招生考试工作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评选办法
附件二:南昌市招生考试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
附件三:南昌市招生考试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
南昌市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
二OO九年十一月十九日
主题词:招生考试 评先活动 通知
抄 报:省高招办、省自考办、熊晓武局长、李春明纪检书记
南昌市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1月19日印发
附件一:
南昌市招生考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
一、 目的及意义
本次评选招生考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,是我市两年一度的评先活动,目的在于总结我市招考工作取得的成绩,宣传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,进一步激发广大招生考试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,保持和发扬优良传统和工作作风,为我市招生考试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而继续努力。
二、评选项目、对象和条件
1先进集体:
评选范围为县(区)招考办;先进集体名额:综合类3个,单项6个(普招、成招、自考各2个);先进集体必须是坚持党的教育方针,严格把握和执行国家招考工作政策,领导高度重视招考工作,工作有创新,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,成效显著,宣传及服务到位,无举报及其他不良反应。各单位可根据情况申报其中的一项。
2先进个人:
评选范围是市、县(区)招考办在职、在编或在岗工作人员,要求模范执行政策法规,遵守工作纪律,勇于创新,态度认真,爱岗敬业,出色完成本职工作,认清为考生服务。先进个人名额按各个单位人员数的20%推荐:南昌县2人,新建县1人,进贤县1人,安义县1人,湾里区1人,青山湖区1人,东湖区2人,西湖区2人,青云谱区1人,市招考办4人。
三、评选办法
先进集体由各个县(区)招考办自行填表申报,并附先进事迹材料,报市招考办进行综合评审,评审结果报市招考委和市教育局备案。先进个人由各个单位按照名额和条件自行评出,并附上先进事迹材料报市招考办审定。
附件二:
南昌市招生考试工作先进集体评选申报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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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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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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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项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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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基本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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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工作和业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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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申报意见 |
(公章)
年 月 日 |
终评
意见 |
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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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三
南昌市招生考试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推荐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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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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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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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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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面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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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
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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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任职务
(职称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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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
要
事
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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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
推荐
意见 |
(公章)
年 月 日 |
终评
意见 |
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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